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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法专利战庭审交锋 百度否认侵权搜狗

2017-09-16 来源: 财新网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杜偲偲)站在法庭中央,原告拿着一部三星手机,用拼音输入了百度输入法词库中不存在的一个新词。多次重复后,原本不在候选词中的这个新词变为候选词中的首推项。这是被称为“互联网专利第一案”的搜狗诉百度侵犯输入法专利权系列案9月14日的庭审现场。

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搜狗公司)、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专利侵权系列案件共七件。原告搜狗公司起诉称,被告百度公司提供的“百度手机输入法”使用了搜狗公司于2006年申请的200610109732.X号专利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其行为构成侵权,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7000万元。

9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审理系列案中第一起案件,双方就百度输入法是否落入了搜狗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被控侵权的技术特征是否属于现有技术进行了激烈交锋,与赔偿数额相关的问题暂未审理。此前,本案已开过两次庭前会议。历经合议庭一天的审理,该案庭审仍未结束。法庭表示,此次庭审未进行的对现有技术的抗辩,将会另做庭审安排。

本次庭审的争议焦点为输入法中新词的获取步骤。搜狗公司综合该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表示,个性字词是服务器挑选新词的基础,可以成为个性字词的有两类,一类是原本不存在于系统词库的新字词,另一类是原本存在、但不常用的字词,需要通过进一步比对该词的用户词频和系统词频的比值跟预设阈值的数值大小来选择,大于或等于阈值则为个性字词。

原被告均当庭进行了技术演示。搜狗公司的律师在手机中打开短信编辑页面,首次用百度输入法输入用户词库中没有出现过的一个新词,候选词的下拉菜单中并未出现该词,经过两次确认输入后,第三次重复输入时,候选词中出现该词且该词为首选项,用户词库中也增加了该词。原告又用同样的方法输入了百度输入法词库中已有但不在首选项的词“基类”和“嵇磊”,分别在第二次和第四次输入后成为首选项。

据此,搜狗公司主张,输入法的“个性字词”为新出现的词和不常用的词中被推荐为首选候选项的字词。百度输入法提取个性字词的技术原理与搜狗输入法的专利技术一致,侵犯搜狗公司的专利权。

百度公司辩称,百度输入法推送首推词技术与搜狗公司专利权利要求中所述技术特征并不一致。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中表述的用户个性词获取步骤中有多处比较,包括将输入词与系统词库中的词语比较、用户词频和系统词频比较,并通过再次比较该比值与预置阈值间的大小,系统才能安排所选词在候选词菜单中的位次,而百度输入法并不存在此类比较。

百度公司律师称,百度除根据用户使用频率和系统词频综合计算之外,也会用已输入的内容推测前后文的技术来推送候选词等,综合多种算法决定候选词排序。搜狗公司对此提出质疑,称百度公司并未展示出相关源代码等关键证据或者就此技术进行详细说明,且被告承认后台根据词频计算,已落入搜狗公司权利范围之内,“不能因为还有附加功能就能说不是侵权”。

庭审中,气氛一度剑拔弩张。百度公司指责,搜狗公司提出“个性字词”属于首推候选词是一种“突袭”行为,在此前庭前会议和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中,所述内容仅止于用户本地词库,并未提及这一后续步骤,“原告对被告的庭辩方向造成了误导”。

庭审结束后,搜狗公司的代理律师、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海东向财新记者表示,庭审中所演示的都是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所提交的证据,不存在对方所说的证据“突袭”情况。关于双方争议的“个性字词”,涉案专利的《说明书》已经进行了明确说明,同时原告在庭审中通过证据展示进行了充分说明。

此外,双方还就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第二原告是否具有诉权进行了辩论。月14日的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才告一段落。法官表示,此后还会针对现有技术抗辩安排一次1.5小时的庭审。漫长的庭审似乎也是旷日持久的输入法专利战的缩影。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0月起,搜狗公司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及上海市高级法院连续提请了针对百度输入法的专利侵权诉讼,共涉及专利17项,索赔总金额达2.6亿元,由此被称为“中国互联网专利第一案”。

2015年底,作为反击,百度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请求。一年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审查决定书,认定搜狗无效或部分失效的专利数量多达12个,无效比例达74%。2017年6月,由于大部分相关专利被判定无效,经过上海时高级法院三次开庭,搜狗公司在宣判前主动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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